各党总支、机关党支部
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校党委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抓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等制度(以下简称“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肃的党内生活,是解决党内自身问题的重要途径,必须要按照从严的要求,使之真正严格起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出,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三会一课”等制度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是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的主要途径。认真抓好“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有利于净化政治生态,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领导干部的表率示范作用。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深刻认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到位,提升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要从严把握具体要求
(一)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派人参加,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报告;选举支部
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增补党支部委员;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等。
2、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主持,支部委员参加,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和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支部贯彻意见,并检查贯彻执行的情况;讨论并决定本支部重大问题;研究党支部自身建设情况;研究本单位群团工作的重大事项等。
3、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召集、主持,全体党员参加,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实际情况确定。
4、党课。由党支部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党员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组织进行,每年不少于四次,原则上每季度举行一次。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鼓励普通党员轮流上台讲党课。
(二)精心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一般于每年12月或次年1月集中进行,根据上级安排也可随机进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包括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落实各个环节。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一般包括组织集中学习、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查找突出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抓好问
题整改环节。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三)坚持经常性谈心谈话
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
交换意见。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要做到“五个谈透”,即班子的问题谈透、个人的问题谈透、双方的问题谈透、相互批评意见谈透、改进的措施谈透。对存在问题又缺乏认识的党员要反复谈,帮助提高认识、正视问题;对平时有分歧的党员要通过谈心消除隔阂、增进了解;对外出流动党员要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主动关怀、听取意见;党总支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党支部班子成员,要有针对性地谈话提醒。谈心谈话活动可结合组织生活会集中安排,也可根据需要随时进行。
(四)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党支部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每年对本党支部的全体党员至少组织1
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会上,党支部书记要通报支部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并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支部结合评议情况、量化考核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一般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党员不下指标、不定比例、不唯票数。
(五)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要准确认定不合格党员,稳妥慎重做好处置工作。对理想信念动摇、思想观念落后、党性意识淡薄、原则立场不强、组织纪律松弛、道德品质败坏、廉洁自律松懈,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但不构成纪律处分和违法犯罪的,或其他丧失共产主义信念并且在民主评议中被评为“差”的党员,一般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对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一般认定为不合格党员,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不合格党员的处置程序主要包括支委会根据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初步认定、调查核实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党委预审、支部大会讨论处置意见并进行表决、党委集体研究审批、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批准、通知被处置党员并以适当方式宣布各个环节。对受到限期改正处置的党员,要通过谈心谈话、教育培训、结对帮扶等措施促其改正;对被劝退、除名的,要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把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党总支
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党总支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经常深入支部调研指导,切实保证党内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在基层党支部得到严格执行。
(二)加强督导指导。校党委组织部将加强督促检查,根据各单位的不同情况,提出开展组织生活的要求,使组织生活更具针对性。组成工作检查组,对全校各党支部开展工作情况,尤其是“双周三主题党日”活动情况,不定期抽查。各党总支、党支部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党委组织部沟通。
(三)做好结合文章。要把“双周三主题党日”作为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规范组织生活,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载体。实施痕迹化管理,用好党支部“三簿一册”,各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填写,记录“三会一课”等制度开展情况、党员出勤等内容。创新组织生活载体,开辟网上、掌上组织生活阵地,建立线上线下交互式组织生活模式,增强实效性。
(四)强化考核问责。把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抓好“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单位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结合总结、述职进行检查和评估,作为党总支(支部)和党总支(支部)书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注重从党支部工作成效和党员作用发挥看效果、让党员群众作评价。要及时总结交流新鲜经验,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对管党治党意识薄弱、工作执行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追责问责。
中共枣庄学院委员会
2017年5月26日